作为我国清洁能源和西电东送重要基地的云南,紧紧抓住新一轮电力改革试点的重要机遇,在国内率先开展省级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,目前已建成“三个主体,一个中心,三个市场,四种模式”的“3134”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模式,促进电力消费,消纳富余水电,取得了稳定存量刺激增量、降低企业成本和稳定企业生产等实效,为全省稳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截至2014年底,云南全省装机达7116万千瓦,受国内外经济下行影响,省内、省外、国外3个市场用电增速下降明显,全省电力供应从以往的季节性丰盈枯缺转变为全年富余。今年3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正式下发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,将云南、安徽、湖北和宁夏4省区纳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,按“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”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。在省委、省政府和南方电网公司的指导下,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全省发电企业等密切配合,结合全省实际,在去年开展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上,全力推进试点工作,目前已建成了“三个主体,一个中心,三个市场,四种模式”的“3134”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模式,即售电、购电、输电3个主体,交易在云南电力交易中心进行,分省内市场、省外增量市场、清洁能源市场3个电力交易市场,可通过直接交易、集中竞价交易、挂牌交易、发电权交易4种交易模式操作。